判字开头的组词
- 1、判案:1.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处理政务。 2.犹结论。
- 2、判别:辨别;判定真真假假,难以判别。
- 3、判别式:用以判别一元n次方程是否有重根的表达式。如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的判别式是δ=b2-4ac,当δ=0时,方程有二重根。
- 4、判处:1.谓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 5、判词:1.判决书的旧称。 2.断语;结论。
- 6、判辞:1.本指判决书上的话。亦泛指断语;结论。
- 7、判单:1.清单。
- 8、判定:1.裁定;断定。
- 9、判牍:1.批阅公文。
- 10、判断:①断定判断准确|正确的判断。②判决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③对事物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如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符合客观实际,判断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检验判断真假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实践。判断由概念组成,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反映现实的结果。判断总是表现为句子,但是并非所有的句子都表示判断。同一个判断可以用不同的句子来表示,同一个句子也可以表示不同的判断。
- 11、判断词:1.指"是"这个特殊性质的动词。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面同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共同组成句子的谓语部分。
- 12、判断句:1.用来断定主语所指和谓语所指同属一物,或断定主语所指的人或事物属于某一性质或种类的句子。
- 13、判断力:1.分析决断的能力。
- 14、判割:1.分割。
- 15、判官头:1.指鞍子前边较高的部位。
- 16、判合:1.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 17、判花:1.在文书上签花押。 2.指判词文书。
- 18、判奂:1.犹伴奂。优游,闲暇。
- 19、判涣:1.分散;散漫。
- 20、判迹:1.犹言分道而行。
判字在中间的组词
- 1、裁判官:1.法官。
- 2、裁判所:1.审判案件的场所。
- 3、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根据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而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制度。中国于1956年由国家体委颁布施行,几经修改。现行制度于1981年颁布实施。共分四个等级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则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予。
- 4、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诗篇名。唐代岑参作。当时作者在边塞充当幕官。诗中描写了边塞风雪的奇特壮观,是盛唐边塞诗中的名篇。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等名句,历来为人传诵。
- 5、单称判断:反映某个独一无二的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如雷锋是共产主义战士”、地球不是恒星”。
- 6、否定判断:反映事物没有某种性质或者事物之间没有某种关系的判断。如真理不是主观自生的”、家里的人都不喜欢流行音乐”。
- 7、反对判断: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两个判断。如逻辑学是无用的”和逻辑学是万能的”就是反对判断。对于反对判断,可以由一个判断之真推出另一个判断之假,但不能由一个判断之假推出另一个判断之真。
- 8、假言判断:断定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的复合判断。用如果……那么……”、只有……才……”等做逻辑联结词,如如果具有共产主义理想,那么就不怕任何艰难困苦”。规定条件的判断,即如果”后面的判断,叫前件”;以前件为条件的判断,即那么”后面的判断,叫后件”。条件有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充分又必要条件三种,相应地,假言判断也就有三种。假言判断的真假,并不取决于前件和后件本身的真假,而取决于前件和后件之间是否有条件关系。
- 9、蛮判官:1.宋代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官吏。
- 10、全称判断:反映某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如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一切客观规律都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全称判断一般有全称量项,但在表达时也可以省略。
- 11、领事裁判权: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 12、批红判白:1.指移花接木的技艺。
- 13、批判现实主义:欧洲19世纪30年代开始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文艺思潮。其作家以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为思想武器,揭露和批判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描写贵族阶级的没落以及资产阶级兴起与没落的过程,塑造了很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贵族、资产阶级人物形象。代表作家有法国的巴尔扎克、司汤达,英国的狄更斯,俄国的果戈理、托尔斯泰等。
- 14、审判官:1.对法院中审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
- 15、审判管辖:在我国,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和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其中,由法律规定的有(1)按照案件的性质和轻重,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判。案件越是重大、复杂,管辖它的法院的级别就越高。(2)按照不同的案情,确定由一定地点的法院审判。(3)有些案件由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某一法院发现本院对某一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某一案件,或指定下级法院将某一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 16、审判权:1.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 17、审判庭: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
- 18、审判组织:法院审判每一个案件的组织形式。有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不同于法院内部常设的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参见审判庭”。
- 19、特称判断:反映某类事物中至少有一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如有些同学是三好学生”、有的学科不是必修课”。
- 20、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作于1908年。批判马赫主义及各种主观主义和信仰主义,对哲学的物质”范畴作出经典性定义,考察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阐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初步总结了物理学革命的最新成果。
判字结尾的组词
- 1、察判:1.审理判决。
- 2、分判:1.剖析;评断。 2.分离。
- 3、科判:1.谓分段。
- 4、福判:1.传说中阴司地府的判官。
- 5、背判:1.同"背叛"。
- 6、火判:1.泥塑中空,可以燃火的鬼判像。
- 7、离判:1.见"离叛"。
- 8、公开审判:1.指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
- 9、改判:法院更改原来所做的判决。
- 10、迥判:1.犹迥别。
- 11、出判:1.出任州官。
- 12、公判:①公开宣判,就是法院在群众大会上向当事人和公众宣布案件的判决。②公众评判。
- 13、和平谈判:交战双方为了结束战争而进行的谈判。
- 14、鬼判:1.传说冥司的衙吏﹑杂差。
- 15、考判:1.考试定等。常指铨选官吏。
- 16、连判:1.谓同职官员连名裁决。
- 17、内判:1.内部分裂。
- 18、佥判: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宋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2.指做佥判官。 3.签名并作判词。
- 19、评判:分辨断定胜负或优劣当场评判|评判优劣。
- 20、书判:1.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