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搜:
刀锯之余的意思
1.犹刑馀。指阉人。
犹刑馀。指阉人。
《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餘,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於君。’”《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餘荐天下之豪俊哉!” 刘良 注:“刀锯,宫割用刀也。”
谓刑余之人也,又指宦官也。
《史记·晋世家》:「臣刀锯之余。」;《汉书·爰盎传》:「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之余共载。」;《昭明文选·司马迁·报任安书》:「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豪杰哉。」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余,谓余生。」
【词目】刀锯之余【读音】dāo jù zhī yú【释义】刀锯:古代刑具,代指刑罚。受刑之余。指阉人。【出处】《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余,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于君。’”
刀锯之余相关字义
1.切、割、削、砍、铡用的工具,一般用钢铁制成:菜~。镰~。铡~。铣~。一把~。
2.用于劈或刺的兵器:大~。朴~。刺~。
3.形状像刀的东西:冰~。双~电闸。
4.计算纸张的单位,通常一百张为一刀。
5.姓。
以薄金属片制成,边缘有高低尖齿,用来将固体材料截断的工具。 【组词】:电锯、锯子
截断。 【组词】:锯断 ◎
同“锔”(jū)
1.往:由京~沪。君将何~?
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不得。取~不尽。操~过急。言~成理。取而代~。有过~无不及。反其道而行~。
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不觉手之舞~,足之蹈~。
4.指示代词。这;那:~二虫。~子于钓。
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家。无价~宝。缓兵~计。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就下,极为自然。
1.剩下来的;多余的:~粮。
2.零数:十~人。一斤~。
3.文言人称代词。我。
4.“餘”,另见“馀”
热搜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