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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分田的意思
1.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
北魏 太和 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 隋 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明 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亦省称“ 职田 ”。 唐 白居易 《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田者,职既不同,田亦异数。” 宋 王安石 《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 扬州 守职田,岁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贫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利源调度·职田》:“《孟子》曰:‘卿已下必有圭田。’《礼·王制》曰:‘圭田无征。’《周官》亦有大夫之采地。此职田之起也。 晋 有芻藁之田, 后魏 给公田, 北齐 自一品已下各有差。 武德 元年十二月制外官各给职分田,则职田之名, 唐 始有之也。”
职分田相关字义
1.职务;责任:尽~。~分。天~。有~有权。
2.职位:调~。在~。就~。兼~。撤~。辞~。
3.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等奉命。
4.掌管:~掌。
5.只;仅:~此而已。
6.姓。
1.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4.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辨别:区~。~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3.料想:“自~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麦~。棉~。
2.蕴藏矿物可供开采的地带。专用于某些生产的土地:油~。盐~。
3.同“佃(tián)”。
4.同“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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